你好,在刑事案件中,要求錄音錄像并不是嫌疑人的一項法定權利。根據(jù)《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,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,可以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;對于可能判處無期徒刑、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,應當對訊問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。
至于何為“重大犯罪案件”,《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(guī)定》將其定義為“致人重傷、死亡的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、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,以及黑社會性質(zhì)組織犯罪、嚴重毒品犯罪等重大故意犯罪案件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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