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則號列
商品名稱
商品描述
歸類決定
決定文件
生效日
備注
8507.1000或8507.2000
帶備用電源的LED工作燈
該商品由鉛酸蓄電池、LED燈頭、直流變流器和多種直流電輸出連接裝置組成,并配有充電器、搭電線兩種附件。尺寸為250×170×295厘米,重量為5.5千克,設有可供汽車啟動電源或對其他電源充電的輸出端,還設有USB接口以及12V直流電輸出端。
根據歸類總規(guī)則一及六,該商品應歸入稅則號列8507.1000或8507.2000。
2015年第13號 決定公布、廢止部分商品歸類決定
2015年4月23日